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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各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及政策依据汇总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技术贸易会客厅   阅读次数:2237 分享到:

 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各地各部门为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通过参与专精特新培育计划,可快速走上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享受政策红利。本文带你快速了解全国各省市为助力“专精特新”推出了哪些措施。

北京市

对企业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数字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

每年遴选不少于30家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

鼓励北京市各区给予服务平台房租减免、运行补助等;

对迁入本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组织企业开展揭榜攻关和样机研发,根据项目投入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

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产业链布局开展并购重组。

政策依据:《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上海市

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低于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给予不低于30万元奖励;

推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包;

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窗。

政策依据:《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天津市

对认定的各梯度“专精特新”企业新增融资给予贴息、贴保等补贴;

对在库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望给予累计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对“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有望给予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对列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分档给予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适当成本补贴;

每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

《天津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

组建10个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

重点支持10家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重点培育10个市级重点关键产业园;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政策依据:《重庆市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浙江省

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总金额高于1000万元的,按核定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

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对国家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倾斜支持。

政策依据:《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河北省

对重点企业的自动化设备购置与改造、信息化软硬件购置、系统开发与服务等费用,按照不高于实际投入额的1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

山西省

对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的知识产权交易,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辽宁省

新备案的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20万元、5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支持。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按企业研发投入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后补助支持。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

吉林省

对认定为省级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奖补等方面的扶持。

政策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黑龙江省

建立“隐形冠军”企业数据库,进行重点培育;

对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政策依据:

《黑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江苏省

培育一批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隐形冠军”。

政策依据:《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实施意见(2017- 2020)》

安徽省

对省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200万元;

对迁入安徽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2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

福建省

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

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政策依据:《江西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山东省

优选不少于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库;

重点组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接北交所、科创板和创业板,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接“新三板”。

政策依据:《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

四川省

“川银-专精特新贷”给予四川省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户可达3000万元-1亿元;

“专精特新信用贷”给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最长期限3年。

政策依据:《“川银-专精特新贷”“专精特新信用贷”》

贵州省

支持贵州股交设立“专精特新专板”。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贵州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对认定为国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

每年“桂惠贷”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100亿元。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沪、深、京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分阶段给予奖励累计6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若干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计划》

云南省

根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指标评定情况择优给予一定奖补。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服务专员,定制专属服务包;

建立税务、金融、银保监、证监等部门直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机制。

政策依据:《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

陕西省

对2022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配套奖补;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政策依据:《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工信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

甘肃省

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并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甘肃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青海省

到2022年,培育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

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

政策依据:《“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

到2025年,培育认定“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200家。

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2021-2025年)》

西藏自治区

到“十四五”末,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150家左右。

政策依据:《西藏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未来3年,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将累计提供30亿元授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政策依据:《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方案》

海南省

打造一批在技术、市场、产品、管理等方面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

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主导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政策依据:《海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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