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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LED知名品牌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9    来源:COEMA   阅读次数:1181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和中国电子报社共同发起并组织的“国内LED知名品牌”评选活动自2014年6月5日开始申报,申报对象为中国大陆LED产业链的芯片和封装两个环节的企业。
    这项活动的开展,旨在评选出我国LED行业中经过多年的市场打拼并由广大用户广泛认可的LED优秀产品品牌,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宣传企业、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打造国际化知名品牌。同时,为行业内企业提供学习标杆企业的交流机会。希望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对促进我国LED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共同促进我国LED行业的进步。

附件:
1、《“国内LED知名品牌”评选细则》
2、《“国内LED知名品牌”申请表》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
          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       
 

“国内LED知名品牌”评选细则

一、 评选背景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的精神,加快培育国际知名品牌,进一步推进国内LED自主品牌建设,通过宣传国内优秀企业品牌,树立时代典型,打造行业明星企业,增强中国LED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LED产业自主创新,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和中国电子报社共同发起“国内LED知名品牌”评选活动,旨在宣传优秀的LED自主品牌,以褒奖、鼓励更多对我国LED产业发展持续进行不懈努力并获得广大用户认可的企业,打造出我国LED行业的知名品牌,着力提升自主品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评选时间
    2014年6月5日到2014年6月30日为申报时间;2014年7月初进行网络投票、理事会投票和专家投票,之后召开评委会最终确定评选出的相关奖项。主办方将在“第十四届全国LED产业发展与技术研讨会”上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JF:Page]

三、申报类别
    LED产业链的芯片和封装两个环节的中国大陆企业。

四、评选范围及入围条件
1.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
3.企业年主营收入10000万元以上,在国内市场占有一定份额;
4.通过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
5.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评选程序
1.初审。参选企业通过纸质文件上报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经分会秘书处初审文件的完整性。
2.评审。评审分为光电器件分会理事会投票、网络投票和专家投票三种方式进行,理事会投票占整体投票比重40%,网络投票占20%,专家投票结果占整体投票比重的40%,理事会投票、网络投票和专家投票同步进行。由中国光协、光电器件分会、中国电子报社相关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以上三类投票进行统计并计算出申报品牌的最后得分。
3.公示、发布。通过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网站、中国光协光电器件分会网站和中国电子报网站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满后,在“第十四届全国LED产业发展与技术研讨会”上正式公布“国内LED知名品牌”名单,并颁发证书。

六、评审标准
(一)研发创新能力(25分)
1. 授权的专利;
2. 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3. 高新技术产品;
4. 高新技术企业;
5. 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
6. 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等。
(二)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25分)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和相关行业认证;
2. 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认证情况;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系列)
4. 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认证情况;
5. 参与制定或修订产品(技术)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等。
(三)销售收入、利润(30分)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行业形象和社会影响(20分)
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公众认可度与媒体关注度高,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并由本领域的相关行业组织推荐。

七、申请材料
(一)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由会计或审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 通过的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实验室认证认可证书(如CMA、CNAS证书等)(复印件);
5. 专利证书,科技进步奖、国家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科技部门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 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 获得市级以上商务部门评选的名牌、市以上名牌产品、驰(著、知)名商标、省级出口基地骨干企业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联 系 电 话:010-84321499    E-Mail:
coema@coema.org.cn 
联系人:刘育青 
联系电话:0311-87091253   E-Mail:13933157199@139.com
联系人:王雅静
联系电话:010-88558808   E-Mail:wangyj@cena.com.cn

九、备注
提交所有文件需加盖骑缝企业印章,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原件寄到光电器件分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文件(包括全部复印件的扫描件)一起发至光电器件分会秘书处联系邮箱。光电器件分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113号
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邮编:050051
联系人:刘育青
联系电话:0311-87091253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光电器件分会 
中国电子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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