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位于鞍山市区东部,坐落在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28.11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为3.65平方公里。目前,规划占地26万平方米的楼宇工业标准厂房及研发大厦已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初步规划42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在起步区中已有入驻意向的重点企业130家,其中购地建厂24家,首批入驻标准厂房企业近60家。
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是辽宁省政府作出的发展激光产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举全省之力建设的我国首个激光技术特色产业园。鞍山市政府把鞍山高新区作为“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的承接地,建设一个集激光技术研发、应用和生产为一体的产业基地,争取5年内引进300个激光项目、投资300亿元,打造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的国家级激光产业基地。
鞍山激光产业园的发展定位是:以激光加工为生长点,以拓展激光应用为着力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抢占制高点,通过国际合作引领原创点,重点发展以钢铁冶金、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为主要应用市场的激光加工领域,以激光切割、焊接、打标等为主要应用市场的激光成套设备领域,以及涉及激光晶体、非线性晶体、光学元件等激光材料与元器件领域和激光医疗、激光生物等行业应用的激光高端应用领域。通过加强研发平台和激光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基地向全国辐射和激光产品的商品化,使中国激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实现中国激光产业的国际化。初步形成可生产基础材料、核心部件、激光系统集成、激光装备及应用产品等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在鞍山建成国内一流的激光及其应用产品研发、产业集聚和创业人才基地。
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通过8年至10年的努力,到2020年最终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和体系完备的激光全产业链,既有可生产关键激光材料及配套元器件的上游产业,又有可制造国际领先水平的激光器及其配套设备的中游产业,还有可规模化制造高档激光应用产品和消费产品的下游产业。争取5年内引进300个项目、投资30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的目标。到2015年,每年举办一次激光产业发展国际论坛;建设1至5个国家激光应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引进10家国际领先的大学、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培育100家激光产业创新创业企业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国内专利200项,国际专利50项;参与制定激光器及相关装备的行业及国家标准。
鞍山激光产业基础优秀。目前已经有许多家鞍山企业在从事激光产业,如鞍山科大激光工程公司、鞍山铭辉激光医疗科技公司、鞍山宏源自动化工程公司、鞍山庆隆机电公司和鞍山雷盛电源公司等。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中国科学院等国内著名院所有着紧密的合作,并已经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和辽宁科技大学合作建立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高功率激光器件研发检测平台和激光先进制造技术研发测试平台等,为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智力支持。
具体扶持政策包含:
鞍山市的10亿元以上的激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经启用,助力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入园企业土地“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和激光企业新产品的研发补助;对入驻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的世界500强、国内百强企业和领军人才的项目和生活给予补助;对激光企业租用和购买标准厂房提供补助。激光企业租用标准厂房免3年租金,购买厂房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200元。
对于激光企业,优先安排享受国债、省项目贴息等各项优惠政策。
激光企业使用金融机构贷款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所发生的利息,由鞍山市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按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1年,亿元以上项目贴息2年。
激光企业使用自有资金购置关键设备的,由鞍山市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按购置额的20%给予补贴。
在激光企业资本运营、企业并购和上市方面,对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的,按实际并购额的30%给予补助;并购省外科技型企业的,落实省并购省外科技型企业专项资金按实际并购额的5%给予补助。
激光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按辅导备案、上市申报和发行上市等不同阶段分别给予资金补助,总额为900万元。
鞍山市政府对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封闭管理”,本市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市监察部门审批同意,不得到企业检查、罚款。对激光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2011版)并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抵扣进口增值税,免征关税。
对于大学及研究机构在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内设立的激光领域的研发分支机构,其办公用房由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供,必要的研发设备由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提供。激光企业在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立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的,其购置设备的有效投资,由鞍山市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给予补贴30%。同时,鞍山市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其成为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并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对于在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内设立的激光领域的研发机构以及投资并开工的重点企业,根据研发项目水平和投入情况,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和鞍山市科技专项资金每年给予10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两至三年。
对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鞍山市政府给予30万元住房补贴;由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50万元研发启动资金;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由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奖励;享受市级领导医疗待遇;子女就学,小学就近安排,中考比照归国华侨待遇,作出特殊贡献的给予照顾。
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力争在3年内引进100名国内外知名科技领军人才,引进100名国内外知名产业领军人才。对于科技领军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待遇更优厚,特事特办。
以高新区为主体,打造全国最大激光产业园。园区规划总面积28.11平方公里,已有哈工大(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华科大激光加工国家工程中心鞍山中心、浙大光电研究院、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重点实验室鞍山技术推广中心等4个国家级激光产业研发中心入驻园区。近期鞍山高新区达成校企、企企合作意向6项:一是鞍山智新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大学科研处、物理学院及软件工程学院合作建立国家创意激光研发中心及创意激光全景系统开发项目;二是厦门金网科技有限公司与光纤通讯与光纤传感实验室合作,在鞍山激光产业园内将厦门大学的光纤传感技术实现产业化,建设感应电流、压力、温度等的光纤传感器示范基地;三是鞍山起重控制设备有限公司、鞍山新兴石油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拟与武汉激光加工工程研究中心合作,共同开发建设激光加工工作站项目,在鞍山冶金、矿山、石油行业内激光毛化、激光再制造及激光热处理等方面全面合作;四是鞍山雷盛电子有限公司将以华中科技大学为技术依托,在鞍山建设中国乃至亚洲最大的激光电源基地;五是鞍山纵横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与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大功率激光切割机生产线;六是鞍山新视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与华中科技大学密切合作,在鞍山激光园建设激光传感器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