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电子信息企业:
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于2010年3月22日开始,4月19日截止。为发挥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电子信息企业的积极性和作用,在招标项目申报流程中,隶属中央电子信息企业的投标单位由该中央企业出具推荐意见,其他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单位除外)由注册地所在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计划单列市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团队投标按牵头单位的隶属关系出具相应的推荐意见。
请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电子信息企业按《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见附件一,各项目的具体招标文件可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www.itfund.gov.cn下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招标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出具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表见附件二)。推荐意见表交由投标单位统一报送。(中标项目完成后,推荐单位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工作。)
联 系 人:王莉华,任志安,刘晓馨;
联系电话:(010)68208262,68208202,68208274;
传 真:(010)68271654。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招标项目
附件二:推荐意见表